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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最高1000万元支持 哈市“瞪羚”“展翅”两大计划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1-01-20 00:00:00     
    本报讯(记者薛婧李爱民)近日,哈尔滨市正式启动“展翅计划”和“瞪羚计划”申报工作,主要征集对象为在哈注册且已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创企业,及对符合哈市“4+4”现代产业体系、具有跳跃式快速发展态势、已经启动上市计划的高新技术企业。
    据悉,“瞪羚计划”主要针对符合哈市“4+4”现代产业体系、具有跳跃式快速发展态势、已经启动上市计划的高新技术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股权融资和1000万元贷款担保等科技金融支持,对获得科技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最高100万元。
    申报“瞪羚计划”需满足9个条件,其中包括:在哈市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为民营企业或企业按工信部划型标准为中小企业。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在细分行业中具备明显的优势,主导产品及申报项目所属领域符合哈市“4+4”现代产业体系,且主导产品核心技术须具有自主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企业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享受股权融资政策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或融资不低于500万元;享受贷款担保政策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近3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30%。企业已经启动上市或挂牌(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或新三板)计划。
    据了解,“展翅计划”则主要针对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创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股权融资和500万元贷款担保支持,对获得科技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最高50万元。
    申请“展翅计划”需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必须在哈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为民营企业或企业按工信部划型标准为中小企业。企业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经营合法稳定,依法纳税。企业须具有自主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主营业务明晰,具有高成长性。企业在信用中国(黑龙江)查询无诚信问题,企业及实控人无不良还款记录。
    (转载来源链接:http://epaper.hljnews.cn/hljrb/pc/layout/202101/20/node_04.html)